肯定要交啊。买房或者是用于别的用途,并不能免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既然有能力取得大额的劳务报酬,那么更要主动缴纳个税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啊。
1. 劳务报酬缴纳个税
劳务报酬也属于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也应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你没有缴纳,那么向你支付报酬的单位也没有相应的代扣代缴,也无法取得合规的凭证来入账,所以,对方单位也会存在问题。
对于这笔劳务报酬来说,现在已经并入了综合所得的范围。在当年按照劳务报酬的税率预扣预缴个税,第二年再进行汇算清缴。很多时候取得的劳务报酬,在第二年还能够申请退税,但是如果不主动纳税,那么可能对自己的纳税信用产生影响,反而是得不偿失。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当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买房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买房和劳务报酬毫无关联,根本就是两回事情。
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取得劳务报酬时,由支付所得的付款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付款方没有代扣代缴税款,则由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本人在汇算清缴时补充申报。
因为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范畴。在取得所得次年3月1日起到6月30日之间,纳税人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买房一般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买房,购买方一般只涉及到契税和印花税,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同时,负责征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一般不会核查纳税是否缴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需要补交税款。
1、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交税与直接买房之间没有关系,不能因资金用于买房而免除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2、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你取得大额劳务报酬没有缴所得税,说明支付单位没有履行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对于支付单位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需要由个人主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补交税款。
3、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减除费用的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适用税率,见下表:
4、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平时由支付单位预扣预缴,在年度结束后,需要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由个人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5、如果是以本人或配偶名义买的是首套住宅,且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则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关于这个问题如下:
1.个人取得大额劳务报酬直接买房并不能减除你的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他们之间没有税法上的关联关系。
2.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综合所得实现的是按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办法。也就是说你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并入个人综合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你在取得大额劳务报酬时支付单位没有按规定预扣预缴,建议你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自行申报缴纳。
3.你的劳务报酬所得最终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申报取决于你的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计数和你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减免优惠。比如如果你是首套住房,你的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个人建议你与支付大额劳务报酬的单位核实一下,是否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已预扣预缴,可以通过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多退少补。如果没有,建议年度汇算时自行申报,否则一旦发现,将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风险,同时可能还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
当然要交税。跟你后面买不买房没有关系,哪怕你把这个钱拿去做慈善了,取得劳务报酬的税还是一样要交,当然,慈善捐赠有些人情况可以免一部分税,那是后话。
范冰冰当年拍电影赚钱,个税没交足,后面一样把别墅卖了去补税。
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个人取得大额劳务报酬,一般来说,支付单位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题主所说的没缴个人所得税,可能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支付单位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个可以到支付单位去查询,或者个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查询,是不是支付单位未代扣代缴。
(二)、提供劳务者未开劳务报酬发票。付款单位未收到发票,因此无法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很常见,支付劳务报酬款项时作的是预付账款处理,待收到发票时冲减预付账款,增加成本费用,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收入直接用于购房之后还需缴个人所得税吗
交税与买房是两码事情。
并不是说你把取得劳务拿去买房了,就说明自己没有取得劳务收入,或者购房支出可以抵减劳务收入。
劳务收入与买房之初是两个独立的事情,如果你经常性会取得劳务收入,看当地能否进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如果可行,建议成立一个工作室这一类的个体工商户。将个人所得税税负降下来。
我的希望对您有用。
当然要补缴。
新个人所得实行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相结合的征收制度。
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需要在取得时自行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对劳务报酬,不再实行代扣代缴制度。
综合所得实行按月预扣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
所额额为收入扣除每年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允许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具体的扣除项目及标准可以查看我的文章介绍。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说,按照税法规定,肯定是需要补缴的。
但是,现实中很多事情与理论上是有差异的。
你取得了大额劳务报酬,也是要区分很多情况的。
个人提供的劳务取得报酬,可能是个人所得税法上的“劳务报酬所得”,也可能是“经营所得”。
对于是“劳务报酬所得”很多人都想到了,对于是“经营所得”部分人可能还有点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