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这个问题。我是一名资深会计师,有十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和财务教学经验,希望我的能帮助你。
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您,这种行为是典型的虚开发票行为,是违法的。
没有真实的业务,却为他人开具本公司的发票,而且还收了好处费,是违法的,妨碍了税务机关正常的税收工作。关于虚开发票,请参考图片。
小规模的公司自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这种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如果要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拿合同去税务部门代开。
我先给您算算您给朋友开10万的发票能挣多少钱吧!
千万别这么做, 没有真实的交易而开具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买方属于偷税行为,都是违法的,都要受到应有的处罚。
给你讲两个真实的例子:
1、朋友所在的公司2016年下半年才成立,在2017年下半年通过中间人分别从七家公司买了几百万的发票,结果当年11月下旬,就被税务局查出六家公司的发票有问题,要求买方做进项税额转出,并提供发票抵扣联、合同、情况说明、财务账册复印件等,同时接受补税,罚款。就在前几天,又接到税务局通知要求做进项转出、提供材料,补税、罚款,第七家公司的发票一年后也被查出来了。
七家公司中有六家是因为欠税、老板跑路,被税务局列为失联企业。另一家公司的原因很奇葩,会计是个新手(新手工资低,老板省钱嘛),做事又不够认真,误把买家已经认证过的发票作废了,还没有察觉,结果很快被税务局发现了。
卖发票的公司和中介人都联系不上了,朋友公司白白掏了几十万的税点钱,把一年挣的钱几乎都赔进去了。2018年公司效益不好,又是新成立的公司,底子薄,到现在为止已经拖欠工资、社保费五个多月了。这真是坑了公司,苦了员工。
这种情况小企业的老板可能经常都会遇到。经常有个朋友之类的,要帮个忙,开个发票,有时候金额也不大,想想也没啥吧。但是实际上却有可能让自己陷入了违法的风险。
1. 朋友的忙要不要帮?
老板们其实多数时候纠结的不是这个钱要不要赚,而是说朋友的交情在那里,碍于情面难以推脱。但是,我们要知道帮的这个忙是什么事,对自己到底有什么影响。
朋友让开票给点,说明本公司并没有发生相关的业务,但是却帮他开相关的发票。这就涉及到虚开的问题。
虚开严重吗?很严重,在所有的税收违法行为中也是处罚较重的。严重的会涉及到刑法。所以,是交情大还是法理大,这个问题自己要有判断。
2. 金额不大有没有事?
不少老板都觉得金额不大啊,偶尔开开应该没事吧。其实,并不是这样。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对于虚开发票的处罚,限额是很低的。
这种问题,我的建议是以后尽量不要提,还有,如果你不相信你的朋友,就拒绝;如果相信他,也就没有什么事;其实,你说的这事也是个事,但也不是个事。
如果我们百分百的遵守所有的律法,那就啥也干不了了,但如果太过份了,那也就玩蛋了,这事还是自行处理吧。
还有,税务没什么事,查你干什么?你公司没有代办的吗?
虚开发票违法。
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发票的管制还是相当严格的。
之前北京地铁的清洁工拿别人丢掉的手撕票卖钱,最终被判刑。当时有一种声音说,所涉发票额度较小,判刑过重。但是,现实的规矩是,只要你通过发票来牟利,就是违法的。
拿返点给人开票这种事,还不不要做,一旦被查实,后果很严重。
况且现在各种监测手段很先进,连证监会都能通过大数据监测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何况是更重要的国家税务部门。
建议公司没有发生经营业务不要开具发票
怎么说呢?我从事税务工作,这种情况见得太多了。公司没有发生业务就替别人开具发票,一因为是人情难推,二是顺便赚点小钱。但是这种行为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我从事税务工作,不建议你替朋友开具这张发票。
1.没有实际经营就开具发票怎么定性?
税法上这样说: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没错,属于虚开发票无疑。你们公司没有发生交易,只是替你朋友开具发票,这就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一旦被发现会怎样?
这就是典型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肯定是违法的。
一、违法犯罪了,你都不知道?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主要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增值税发票主要有两种——专用票和普通票(以下简称“专票”和“普票”)。专票开出后,可以给对方抵扣增值税税款,说白了就是“骗税”。你朋友就是想要的下面这种专票。
1.虚开发票是指没有实际交易行为,却有开票行为。通俗地说,你俩什么货物买卖也没有,但是你开了5万块的发票给他,这就是虚开发票。
2.虚开发票的具体行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形式。
建议你公司没有发生经营业务不要开具发票
我是专业从事税收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的,这种情况一旦发现,后果很严重。公司没有发生业务就替别人开具发票,这是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
一、被发现的概率很高
如果你公司季度销售额超过90000元,也就是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一次开票就获利估计扣除增值税后近3000元(扣除2000元左右的税费)。如果季度不到90000元,获利更高。一旦走了第一步,可能将来会走出第二第三步,不可收拾。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一旦你朋友或你或其它什么环节被发现涉嫌虚开或接受虚开,增值税是一个链条,税务机关就会找上门来。
二、发现后的后果
我算是一位资深会计人了,略通税收政策法规,如果从税法上来讲,没有真实业务属典型的虚开,协助朋友偷税漏税,你和朋友都需担责,至于处罚已有朋友得很全面不再重复。 我来税务能不能查出来及你有什么好处这两方面,税务能不能查出来,你只开票没收钱,税务机关想查你还是能看出蛛丝马脚的,首先看你开票内容与你的经营范围及朋友公司的匹配不匹配,如果不匹配直接露陷,如果匹配,再看有没有合同,资金流、货物流及运输流是不是一一对应,(如果是劳务那是其他的匹配比),当然五万的金额一般税务机关估计没时间去管)如果金额大或者是连锁下发的数据甚至是案件,那就另当别论,从企业的各项数据包括约谈外调等等,各行有各行的门道吧。 至于你有什么好处,如果不被查出来的话,好处很明显啊,那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啊,现在领发票都是免费的,你开张票就拿钱,如果是普票,一季度九万之内免增值税,如果开代开专票,那增值税交50000/3%*3%的税金,地税是增值税为基数的税费很少怱略不计,至于所得税,如果查账征收,你完全可以用其他成本费用(人工工资等)来充数,完全可以不交,如果是核定征收所得税,那要看你的行业才能算出来,总之门面上的好处是:10%的好处费减去各种税费后的收益,不过为了一点小利,担被查处的处罚及失信风险,还是得不偿失,希望有这种想法的人三思而后行。
首先,可以确定这是虚开发票,买卖发票。是违法行为。
虚开,包括在没有任何商品交易情况下的凭空填写,也包括在有一定商品交易情况下的不实填写。利用自己的发票给别人代开发票(就是所说的走票)。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情况如何避免陷入虚开,给出一点建议:
首先,要确认该交易行为是否真实,其次,确认该交易是否在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如果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完全由您的公司完成交易,合法开具发票。但就交易本身来讲就与你朋友无了。相当于你朋友为你公司介绍一笔业务!
由公司完成全部交易流程,签订交易合同协议,资金走银行流水,开具相应金额发票,做到“三流一致”。并且依法交纳所有涉及到的税款。至于您的朋友,可以从您公司领取工资、劳务等(交税)费用,或约定以其他不涉税的方式进行费用支付。
再者,也是建议这种事情就不要提起了。自己多学习一些税务知识和规则,这不应该成为疑问。尤其是公开场合,不好问也不好答。只能提出依法办事合法经营等大家都知道的建议!
创业是个全方面的技术活,祝您事业顺利!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