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隐私和大数据问题是大家都比较困扰的问题。我的观点,在授权情况下,数据不仅仅属于个人也属于社会(或授权组织)。在数字世界里,我们不仅可以是一个存活几十年的数据人,更可以是一个永生的“数据人”。
先说结论,我的结论是,在个人同意的情况下,个人的数据不仅仅属于个人,而且属于整个社会(包括你授权使用的组织)。
大数据所构成的数字世界是我们在现实世界的一个完美映射,在现实世界中,社会是人们以共同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按照一定的行为规范相互联系而结成的有机总体。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是自然环境、人口和文化。通过生产关系派生了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社会,并在一定的行为规范控制下从事活动,使社会藉以正常运转和延续发展。
同样,我们在数字世界中也是如此,我们在一定行为规范控制下贡献自己的数据给这个虚拟世界,促进这个虚拟世界社会的整体进步,也从这个虚拟世界中找到更加精准有效的信息,享受他人积累的数据模型和劳动成果。举个例子,大家使用现在的导航软件发现路况信息比过去精准很多,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背后,大数据把每一个正在使用导航软件的使用者的定位变化通过计算模型综合到云端,重新修正了整个路网的路况信息,再帮助到每一个查询使用的人——别人已经堵在路上,那么你已经不必再去堵在路上了。这比过去通过中央路况系统发布过时的路况信息有效的多。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可能是在大数据时代下,通过技术手段真的能实现的一句话吧
大数据最大的好处就是庞大用户群导致的行为,习惯,位置,产品使用路径等生活轨迹的记录,这些在大数据前是隐私,在大数据后,被某些公司收集形成分析,以便提供更好的产品或服务,但如果被歹人利用就容易照成伤害
隐私形成大数据,可以用来改进我们的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但应该有个限度,其次,隐私数据应该被加密后使用,特别是和用户切身相关的身份联系方式地址财产信息。第三,应该禁止隐私数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