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裁定结果太遗憾了,希望加方排除外部干扰还女士公道与自由。
果然如此,孟晚舟仍然没有希望回国,自己一直判断是正确的。只是没有想到,加拿大法院裁定,竟然连一点点遮羞布都不用,来了一个“符合双重罪名”成立。
就在临近所谓加方法院裁定时间时,我们这里有很多乐观情绪,认为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加拿大都没有和美国类似制裁伊朗的相关法律。这样的话,很有可能会出现对于孟晚舟多少有利的“判决”。如加拿大检方诉讼法律依据不足,需要进一步提供证据呀;也可以搞一份裁定孟不符合双重罪名,但在某些方面还要进一步查清,所以暂时继续这么样软禁她在加拿大等等。总之,不会轻易放走孟晚舟。但也是没有想到,这个法院裁定会是毫不含糊,十分直白就定了孟晚舟的罪名,符合双重罪。的确,让我们多少相信所谓加拿大也好,西方自由世界也好的司法独立,瞬间化为乌有!
(这是流传最乐观估计图片,认为孟晚舟会很快回国呢)
当时争论孟晚舟案件难点的时候,个人观点就是,难就难在政治操弄上。因为案件背后是美国,他们表面是为了打压华为,搞垮华为,最终目的就是阻遏我国科技现代化。而加拿大正是美国忠实走卒,不可能不按美国意图行事,所以肯定是要和美国一起行事。这就决定了,孟晚舟不会顺利被释放,而且美国在背后不会善罢甘休。如此这般,加拿大的什么高级法院,怎么可能做出有利于孟晚舟的判决呢?
谢请!
今天的裁定结果很遗憾,孟晚舟被加拿大法院裁定为:符合双重犯罪标准!这意味着孟晚舟继544天的软禁生活后,还要继续这种生活,脚上的电子镣铐仍然无法取下!
针对美国司法部提出检控孟晚舟的四条罪名:银行欺诈,电邮欺诈,合谋银行欺诈和合谋电邮欺诈。加拿大法院认为孟晚舟被检控的四条“欺诈”罪名成立,符合“双重犯罪”原则。 这是非常搞笑的理由,在加拿大的国土上,一名中国人因为不符合第三国的所谓“律法”而被逮捕软禁。因为符合第三国的指控而被裁定罪名成立,只能说明加拿大的律法没有独立性,看到了加拿大对美国的盲从和标榜人权的虚伪性。
当时在美国授意下,加拿大贸然逮捕孟晚舟是没有任何证据的,先逮捕人后搜罗证据,美国人的证据是孟晚舟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武器禁运和制裁条约!但是在加拿大并没有类似对伊朗的武器禁运和制裁条约,孟晚舟没触犯加拿大的法律,所以孟晚舟可以选择继续上诉。另外孟晚舟的律师第一时间继续提出上诉,他们也会继续进行对加拿大政府,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皇家骑警的民事诉讼,指控他们在未告知孟晚舟的情况下,对她进行搜查、审讯和逮捕,严重侵犯了她享有的宪法权利,所以即便出来裁定结果,孟晚舟也不会被引渡美国!
我们国人关注该事件,不仅仅因为孟晚舟是华为高管,任正非的长女,这场官司更是中国科技和美国打压的角斗,美国在背后指挥,加拿大充当了傀儡,也让我们看到美国的可恶,以及加拿大律法如同浮萍草没有独立性的悲哀,整天吹嘘西方国家的民主、自由的公知们,该看清西方国家丑陋的嘴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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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这么做,应该已经做好承担一切后果的准备了,前面已经有一个澳大利亚做榜样了。
这一次疫情,让我们看透了西方。
标榜自由、民主,结果西方国家的疫情吹哨人,纷纷被禁声、开除,印度的甚至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标榜司法独立,结果却为了打压中国的一个企业,以“莫须有”的罪名,在国外逮捕其高管,并软禁了500多天,这是有多无耻才能干得出来这事?
现在,更以引渡请求达到“双重犯罪”标准,继续羁押孟晚舟女士,这只能说明,加拿大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这是一个占边的问题,怎么判已经是法律之外的事情,而是加拿大选择得罪谁的问题。
不判,得罪美国,对于同在北美洲的加拿大来说就是噩梦。而对排华极其严重的加拿大国民来说,也会得罪不少国民。
判了,得罪我国,很显然的,加拿大的贸易会受损,但是在美国那边的日子就会很好过。
因为,判了,就代表加拿大依旧是美国忠诚的伙伴,忠诚的走……咳咳。
有些时候啊,夹在两个大国之间的滋味并不好受,特别是这两个大国还在打架的时候,因为你不管怎么做,都会得罪一边,都会利益受损。
北京时间5月28日凌晨,加拿大地方法院裁定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的标准。具体到孟晚舟的案件,所谓双重犯罪就是指他此前在担任华为财务主管时与伊朗的商业往来既违反了美国法律,也违反了加拿大法律,因此不能够无罪释放。
其实孟晚舟案得到今天的判决,此前已经有一些迹象。上周,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反复强调加拿大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政治不能够干预司法的判决,其实就是不想为今天孟晚舟无法获释的结果负责罢了。其实加拿大是不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2019年特鲁多的前司法部长就向媒体公开爆料,特鲁多干预加拿大兰万灵公司的行贿案。特鲁多为了纯粹的经济利益都能够干预司法审判,为了政治利益难道就不能吗?
事实上,特鲁多不仅能够干预司法审判,而且他已经进行了干预。至少500天前,孟晚舟被加拿大警方扣留时,加拿大还没有任何制裁伊朗的法律,即便孟晚舟所在的公司与伊朗有一些经济往来,也不违反加拿大的法律。500天前,孟晚舟被加拿大警方扣押,本身就是加拿大政府受到美国政治压力后,干预司法的结果。现在看来,美国对加拿大的政治压力依然在,而加拿大来自另外一个方向的压力,还不足以让他们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这才是孟晚舟不能够获释的核心原因。
当然5月28日加拿大法院作出的还只是第一阶段的判决,加拿大方面虽然不愿意释放孟晚舟,但是也没有将其引渡到美国,让双方还没有彻底撕破脸。接下来恐怕还有漫长的司法战等待着孟晚舟和华为公司。
孟晚舟不能回家,不代表华为已经失败,我们中国人民只会越挫越勇,力挺华为,挫败加拿大,战胜美帝。
无比痛心:
当地时间5月27日上午(北京时间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温哥华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认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孟晚舟将留在加拿大参加后期的相关听证,并等待新的审判结果。
孟晚舟当天出庭并听取法庭所做的判决。
与之前舆论预测截然相反
- 在此之前,网友一度十分乐观,律师说有七成把握
- 任正非说“我相信不会有最坏的结果”
- 赵立坚说,加方应当切实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并确保她平安回到中国。
不过,事实是残酷的,加拿大是顽固的,美国是笑到最后的。
从加拿大的角度和立场来看,这件事合情、但不合理。
合情是因为他是美国的老牌走狗、跟班,在美国现在全球范围内打击、扼杀华为的大环境下,加拿大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忠心”来帮自己的主子分忧解难,而手中的孟晚舟就是一张足够表忠心的好牌。
所以加拿大不可能让孟晚舟回去,哪怕合法合理,但也不会让这件事通过的足够顺利,因为让孟晚舟回国,就可以让华为放开拳脚和美国的绞杀做殊死搏斗,到时候鹿死谁手真的就不好说了!而如今因为孟晚舟的影响,华为肯定会对自己的做法有所控制,避免加拿大方面对孟晚舟做出更恶劣的举动。
那么是谁令孟晚舟身陷囹圄的呢?
先说说加拿大对华为高管孟晚舟符合所谓的“双重犯罪”的认定。
加拿大司法部代表美国要求加方引渡孟晚舟的直接罪名是“欺诈”汇丰银行。原因是孟晚舟对汇丰银行介绍有关华为的业务时,在涉及伊朗问题上做了“虚假陈述”,而加拿大法律恰恰有“欺诈”这个罪名。
也就是说美国为孟晚舟织罗的罪名是“欺诈”,而加拿大法律又有“欺诈罪”,所以她就符合“双重犯罪”的标准了。先不管美国指控的符合不符合加拿大法律的量罪标准,只要有这样的字眼就行。显然加拿大的法律这时候成了美国“长臂管辖”的工具,西方国家的所谓的“司法独立”就成了笑话。
加拿大司法部之所以用“欺诈银行”来起诉孟晚舟,是因为美国给她扣的另一个罪名: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协定,在加拿大法律里不存在。因为加拿大当局逮捕孟晚舟的时间是在2018年12月1日,美国还没撕毁伊核协议,加拿大也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所以美加就织罗了“欺诈银行”的罪名。
为什么说,美国和加拿大是在为孟晚舟“织罗罪名”呢?是因为他们用来指控孟晚舟“欺诈银行”的证据,是美国通过对汇丰银行发起调查,威胁惩罚该行,迫使该行答应帮助美国调查华为,并为美国整理了一份可以起诉华为的“材料”。据称“材料”内容是澄清华为与一家伊朗公司的关系。“材料”是2013年孟晚舟交给汇丰一名高管的PPT文件。
孟晚舟未能获得自由,只能说明加拿大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加拿大已经放弃了司法独立,而沦为美国的政治工具。
在万众期待中,5月28日凌晨,我们并没有迎来好消息,而是一个我们无法面对的结果。加拿大地方高等法院作出裁决:
孟晚舟在美国引渡案中符合“双重犯罪”定义,因此此案仍需继续审理。
这就意味着孟晚舟要继续接受审理,也未能结束连续544天的限制自由。
美国和加拿大对孟晚周所谓的指控完全是非法的,关于这件事情的定性,华为和外交部以及驻外使馆都曾多次公开发声,孟晚舟没有任何犯罪行为,加拿大侵害人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