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大象”这种操作听起来像是玩笑或者误解。在现实中,由于大象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任何形式的买卖都是非法的。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释:
1. "误解或玩笑":可能是一个玩笑或者误解,有人以为可以在网上以极低的价格购买到真正的“大象”。
2. "虚构商品":在网络上,有时会出现一些虚构的商品名称,用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这些商品可能并不存在,或者与它们描述的完全不同。
3. "非法活动":如果真的有人在网络上以极低的价格出售“大象”,那么这很可能是非法的,涉及到野生动物贩卖。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遵守法律,尊重野生动物,不应参与或传播任何非法活动。如果你在网络上遇到这样的信息,请谨慎对待,并向相关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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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野生大象是违法行为,但记者却在一个网络购物平台上发现,多个商家在销售“野生大象”。这让记者是大吃一惊。但当记者点击进入链接后却发现,此“野生大象”非彼“野生大象”,而且售价均未超过1元钱,卖家与买家在网上的对话更是让人哭笑不得。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商品呢?

3月23日,记者发现一网络购物平台有多个商家在销售“野生大象”,排名前四的商品信息依次显示为:
“野生大象自己走,0.99元,1000+人付款。”
“非洲野生大象,下单后大象按地址自己导航走过去,已防疫,0.5元,200+人付款。”
“野生大象,下单按地址走过去,已打疫苗,0.1元,300+人付款。”
“野生大象,会洗衣服,会做饭,0.4元,35人付款。”

记者点击进入链接后发现,商品详情中写着:“本商品为虚拟商品,无需物流发货,拍下后自动发货,请直接确认收货。购买前请详细阅读宝贝详情,购买后提供娱乐聊天服务,自己去找客服聊天。娱乐项目,介意者慎拍!本品并非真大象哦!”
看到这儿,您应该明白了吧,并非是在销售真正的野生大象,而是提供娱乐聊天服务,买家付款后自己去找客服聊天。因为充满娱乐性,所以在商品咨询区域,记者就看到了这样的对话:
“这个大象上过大学吗?”
“本科学历。”
“它会不会把门撞飞?”
“不会,它特别乖的,会听主人指令。”
“我想看买家秀。”
“我的走了两月了,现在还在大海里游着呢。”

这看似一本正经的问答,其实内容让人啼笑皆非。一位商家的自动回复还这样写道:“Hi,我是一头大象,终于等到你,你就是我的主人!我会从遥远的非洲徒步走向你!我可能要走一年,但不会停下脚步。你就是我的期待!”还有一位商家对此虚拟商品进行了一个分类:如果“大象”按纸质地图走向主人,为基础款,售价是0.4元;如果“大象”按手机导航走向主人,为升级款,售价是0.7元。
除了“野生大象”外,这个网络购物平台上还有“野生霸王龙”“野生北极熊”“野生水猴子”“野生企鹅”等在售,价格都没有超过1元钱,商品详情中均标注了“虚拟商品,购买后提供娱乐聊天服务,自己去找客服聊天,介意者慎拍”等信息。
在销售所谓“野生霸王龙”的商家那里,记者还看到了一些买家写的评论。其中一位写道:“买了两只。已经开始清理改建花园了,不知道一万平够不够它们住?”还有一位写道:“霸王龙收到了,有点怕生,多养几天应该就熟悉了。”他还配了一张霸王龙的图片。
这种虚拟商品或者说娱乐聊天服务也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人觉得很有创意,但也有人提出质疑。
“不怕到不了货,就怕货到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花钱买一个开心。”
“主打一个荒谬。”
“卖家这么做违法吧?虚拟交易。”

针对大家的一些质疑,记者给一些商家进行了留言,但都没有回复。随后,记者联系了该网络购物平台的客服人员,但她告诉记者:“我是消费者客服,关于您咨询的这个问题,这个可能是商家那边的一些规则,所以说是在消费者客服的一个专业知识范围外的。您稍等一下,帮您转接商家客服,看能否去做进一步咨询。”不过,电话转接后一直在播放音乐,并没有客服人员接听电话、做出答复。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祖军。他告诉记者,网络上虽然以虚拟的野生动物为销售内容,但如果进行了明确的提示,告知了消费者这是虚拟产品,仅供消费者娱乐,让消费者能够很好区分,自主进行选择,那么就没有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过,在进行网络销售时,不管是实物产品还是虚拟产品,都应该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网购平台也应当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和评估。如果商家利用虚拟产品进行高额的标价或大量的消费,可能涉及洗钱、金融违规。”
虽说目前看来商家并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但陈祖军认为,如今儿童接触手机、电脑的机会比较多,商家的做法可能会产生误导。“野生动物本就属于国家特别保护的范围,儿童的辨识能力还比较弱,商家的这种营销方式,可能会对儿童造成野生动物可以买卖的误解,形成不良引导。商家最好更换其它的方式来营销,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