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听起来像是一个新闻报道或者故事的开头。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情节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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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任性!刚放出来又被抓,当“盗窃男”再次遇到这位民警……
正文:
近日,一则新闻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被称为“盗窃男”的男子,在刚刚刑满释放不久后,竟然再次涉嫌盗窃被警方抓获。更令人惊讶的是,这次将他再次送入警局的,正是之前负责审讯他的那位民警。
据了解,这名男子名叫张强(化名),曾因多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出狱后,他原本承诺要改过自新,但不久后便旧病复发,再次走上盗窃的道路。这次,他瞄准了一家便利店,趁夜色作案。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在调取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后,民警们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张强。在抓捕过程中,负责追踪张强的民警小李(化名)再次遇到了他。
小李回忆说,第一次见到张强时,他还在狱中。当时,小李负责审讯他,张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在审讯过程中,小李曾耐心地劝导他,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做人。然而,张强当时并未真正悔改。
如今,再次面对张强,小李感到十分惋惜。他告诉张强,他已经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张强却一次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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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错误
最重要的是及时改正
可有的人却死性不改
“盗窃男”没俩月又“进去了”
这人咋回事?怎么就刚出来又进去了?
这位看官莫急,听我给你缓缓道来。
2019年8月5日10时左右,宁津县柴胡店镇辖区赵某报警称:其门市外的三个缸套、一个齿轮泵、一个水泵(农机车上的零部件)被盗,损失价值约1000元。柴胡店派出所接警后,由民警李世明、辅警彭国泉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勘验现场,调取周边监控发现可疑人员刘某(2019年6月10日因盗窃被宁津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监控显示刘某作案后骑自行车离开,自行车后座进行了改装。

为准确锁定”老熟人“刘某,为争取破案时间,11时许,民警请示所领导后,开具检查证前往违法嫌疑人刘某家中进行检查,民警到达刘某家中一眼发现刘某实施盗窃行为骑的自行车,但是未发现被盗物品,民警将刘某传唤至柴胡店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刘某2019年6月10日实施盗窃的行为被民警发现后,2019年8月5日凌晨一点左右,刘某盗窃物品后一路躲避天网监控回到家。8月5日7时许,刘某迅速将盗窃的物品卖给走街串乡卖废品的,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最终确定收废品的刘某某,历经三个小时将赃物追回,发还给报警人赵某,最终挽回赵某的损失。
上次抓获刘某民警用了两个多小时
当“盗窃男”再次遇到这位民警
民警仅用了一小时
就将刘某绳之以法
这破案速度吓人不


2019年8月7日,宁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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