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这份针对"新区经济困难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的指南。
"请注意:" 助学贷款主要分为两大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是办理这两种贷款的一般流程和注意事项,具体细节请务必以你所在"新区"及"学校/当地教育局"的最新通知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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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助学贷款 (National Student Loan)"
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1. 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含高职):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总额度根据学制确定(一般不超过 80000 元)。
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总额度根据学制确定(一般不超过 120000 元)。
"2. 贷款期限:"
本专科生、研究生:学制+13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制+14 年,最长不超过 24 年。
"3.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校期间利率减半。利随本清,即在校期间只需支付利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本付息(或按约定方式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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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一、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兰州新区;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6.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兰州新区;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区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三)贷款额度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对于确有需要的,可以顶额办理。(四)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为5年。(五)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皋兰县办理点:7月21日-9月30日(双休日除外)8:30-12:00;14:30-18:00。兰州新区办理点:7月28日-9月20日(双休日除外)8:30-12:00;14:30-18:00。(二)办理地点皋兰县办理点:皋兰县教育局10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3号窗口。兰州新区办理点: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6楼6057、6067室(兰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东侧电梯上6楼)。(三)办理方式“续贷”选择网上远程办理,也可线下办理,推荐远程办理方便快捷;“首贷”需现场办理。
三、所需材料
(一)首贷材料①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③录取通知书(含录取信息页)【在校生为《学生证》签注页,如《学生证》丢失,可提供《学生在校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申请表》原件;⑤户口簿原件;⑥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该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认定表)。(二)续贷学生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
四、办理流程
(一)首贷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使用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sls.cdb.com.cn)注册后登录→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携带所需材料和共同借款人到办理点办理,开学报到后及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并督促高校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二)续贷使用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选择网上签订→资助中心审核→学生打印合同与《受理证明》。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并督促高校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理贷款业务的学生和家长要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进入办事大厅时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大厅办事人员过多时,可能会采取限流措施,请自觉排队等候。(二)为缩短续贷办理时间及节省交通成本,原则上建议“续贷”学生线上远程办理,办理流程均已发放在往年贷款QQ群。(三)首次贷款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在合同上签字。(四)户籍在中川镇、秦川镇、上川镇、西岔镇学生,助学贷款可以就近在兰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办理,也可在皋兰县资助中心办理。(五)今年贷款会分批次发放,学校回执录入早的,贷款将会提早转入学校。
六、联系方式
皋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31-5723660兰州新区资助办理电话:0931-8251310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重置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平安银行服务热线:95511-3交通银行服务热线:95559
(兰州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