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教育界人士的名字频频在媒体上出现,叫「洪兰」。
她写了一篇〈不想读,就让给别人吧〉引发广泛的讨论,文中提到最高学府的大学生在课堂中泡麵、啃鸡腿、打开电脑看连续剧、趴在桌上睡大头觉,打手机、传简讯…并指出,「如果不想读,何不把机会让给想读的人呢?尸位素餐是最可耻的。」
说到上课可以做的事啊…还真是五花八门
我觉得跷课和趴下睡觉,其实还算是初阶的不良示範,虽然我们那个年代,没有人敢上课啃鸡腿、吃泡麵,但也是有不少娱乐方式。像聊天、看小说、玩桥牌、传纸条、吃便当,还有缝豆豆龙(家政作业咩~)
就我个人而言,现在想来,最夸张的一次,是跟在通识课时,和男同学对唱情歌…
没办法,我们俩都很爱唱KTV,上课时聊到唱歌经验,一时兴起竟然唱了起来,又一个不小心越唱越大声,引来同学和老师的侧目,才发现事情大条,赶快把音量调小... XDDDDD
再以我的高中同学为例,她们在军训课时围在教室后面玩钱仙,玩到教官说:「后面的同学讲话小声一点!」大伙儿被教官吓到,差点就「抽手」了。就钱仙的规则而言,还真的差点就出大事了呢!
老实说,大学没跷过课的人。应该也算「逊」的吧?!
所以,今天的主题,就来讲讲:上课做过最夸张的事。
邦友们有没有做过更夸张的事呢?
你曾经像艺人一样,上课吃火锅吗?还是喝二锅头呢?
还是跟爱人你浓我浓?
大伙儿在课堂时,到底干过什么疯事,快上iT邦招供吧!
史上最长PS:
不过,说正经的,这就表示跷课或者上课不认真,是好的、正确的、值得鼓励的行为吗?更何况是上课吃泡麵、啃鸡腿、打开电脑看连续剧咧…
本想说,这样的报导应该会掀起教育界的一阵讨论,并让学生们的我自反省。没想到反应竟是两极的,有人在网路上反讥洪兰,说她的丈夫曾志朗当年在大学就读时也跷课,也是「尸位素餐」。也有人说,说学生态度不佳、上课不认真,怎不检讨教学品质?许多老师授课的内容就不吸引人,如何要求学生认真??
我个人是这样看啦~
我也有遇过超大讲堂的通识课,也修过某些课程,是老师在卖自己出的书,学生只要有买又有画重点,就能得高分。高中时期也有那种根本不备课,上课纯粹念课本的混水摸鱼型老师。这些老师的心态可议,上他们的课,不做一点别的事,才真叫做「浪费人生」。
但我还是认为「态度」最重要的。老师的教学态度固然需要检讨,学生的这种上课态度难道就很合理吗?一个行为不会因为你做过、我做过、曾志朗做过,甚至洪兰可能也曾经做过,就是被允许的。
所以我在此向我的民法老师致歉。老师,我错了!当初不应该在您口沫横飞地解说民法时,和同学对唱「愫」。难怪我和他没有结果,这是我的报应…Orz
总之,请大家不要合理化上课打混的行为。